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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渲染愛情,是對于張玉環(huán)案件的報道失焦嗎?
來源:南方傳媒書院
作者:陳安慶 、丁文靜
有人說過度渲染愛情,是媒體對于張玉環(huán)案件的報道失焦嗎?
8月4日,張玉環(huán)殺童案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宣告現(xiàn)年53歲的張玉環(huán)無罪。9778天!26年!張玉環(huán)作為截至目前公開報道的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媒體自然聞風而動,不放過他的任何蛛絲馬跡。
透視張玉環(huán)案,我們欣喜地看到,當年滋生冤案的一些土壤已經(jīng)或者正在消除和消失。比如,當年呼格吉勒圖案,從案發(fā)到執(zhí)行死刑只用了62天。但今天,司法活動回歸常態(tài)化,今后這種草率偵查、起訴和審判的情況應該會較少發(fā)生。
一系列報道中,最多也最受追捧的莫過于張玉環(huán)和前妻宋小女之間的愛情故事了?!皬堄癍h(huán)說希望前妻宋小女幸?!薄皬堄癍h(huán)前妻稱他欠我一個抱”“張玉環(huán)改判無罪后和前妻相見”等等話題更是迅速引爆熱搜。
有人說宋小女的有情有義值得贊揚,但是過度渲染愛情,究其本質是媒體對于本案的報道失焦。
還有歪樓自媒體大V們說:制造陰謀論,宋小女演戲,是為了獲得張玉環(huán)賠償款?……
張玉環(huán)蒙冤,忍辱負重將兩個孩子拉扯長大;無奈改嫁,依然心系為前夫申冤;前夫沉冤得雪,回到現(xiàn)任丈夫身邊……有了媒體的報道,才有張玉環(huán)和宋小女的愛情故事才被我們知曉。
但隨著媒體不斷聚焦宋小女,輿論中質疑宋小女的聲音也越來越大,一批網(wǎng)絡噴子開始陰謀論,直言宋小女演戲,是為了獲得張玉環(huán)賠償款……
什么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要警惕網(wǎng)絡烏合之眾,把想象、幻想當做事實,他們?yōu)榱司W(wǎng)絡拉流量,充當鍵盤俠,情緒化表達,非理性敘事,非邏輯的思維方式,媒介素質和業(yè)務水平低下。
一遇到公眾性事件,在網(wǎng)民與網(wǎng)民之間的口水戰(zhàn)中,一旦他人表達了與自己不同的意見,這些人就會假設他人是有陰謀的、有“背景”的,對其進行口誅筆伐,而這些假設一般是根據(jù)個人臆斷立場而定的,憑借網(wǎng)友自己的想象,把想象的內容當做事實。
許多民間草根歪樓大V要么是把想象作為事實根據(jù),要么是論證過程混亂,邏輯漏洞百出,稍微有些見識的人,都不屑與之為伍,更不要談轉發(fā)和傳播了,自媒體時代,網(wǎng)絡新聞評論門檻低了,也不能低到無視事實,僅憑臆測想象亂噴的地步???

宋小女是個單純的女人,經(jīng)歷了這么多年的折磨,她最想得到的只是張玉環(huán)的一個擁抱。
她說:我非要讓他抱著我轉!唉呀媽呀!
說著說著,害羞地捂住了臉。
這個抱從1993年欠到了今天,張玉環(huán)理應要抱她。
他應該抱我,我也應該抱他。
這兩句話縈繞在每個看過這個采訪的人心中,很難散去。

說這兩句話的宋小女瞪圓了眼睛,噙著淚水、咬著嘴唇,她努力活下去就是在期待那一刻。
在偉大的人性和愛情面前,在青春的靈動面前,在生命的美好面前,空洞的說教,僵化的教條,只會土崩瓦解。新聞媒體對真善美進行了禮贊和謳歌,本身沒有錯。
每一個媒體可以自己獨立的視角看問題,詮釋新聞、解讀新聞,只要不過分、不扭曲事實,無可厚非。

(年輕時的宋小女和兩個兒子,美麗的媽媽)
真正的愛情是純美無暇的,是超出一切世俗之外的閬苑仙葩,是風雨坎坷的無私援助。
在這樣一出極度悲憤的人間疾苦里,我們欣慰的是,看見了微弱的人性之光。
古往今來,禮教的禁錮,功名的誘惑,都應該遠離愛情。死亡不應該阻止生命之花的綻放,功名利祿不應該玷污純潔美好的愛情。一對恩愛夫妻,青春年少時被迫分離,年過半百重新聚首,卻已時過境遷,人事兩非。
這些年她是怎么過來的,洗盤子掙路費為夫申訴!一路拖著孩子四處求人援助,孤兒寡母獨木難支,就為討一個公道!
在如今功利現(xiàn)實的社會,宋小女無疑是塵世間難得的奇女子,情義似海,值得讓所有人再深信一次愛情!不知道你是否會為此真實的故事,眼底濕潤。
南方傳媒書院創(chuàng)始人陳安慶說,又有人相信愛情了,26年已經(jīng)50多歲,提起當年的愛情,宋小女還有少女的嬌羞和期待。
如果年輕人不相信愛情,請告訴他這個故事,太偉大也太令人震撼了,關心這個冤案背后的愛情、人間的真情、人性的美。
關注張玉環(huán)冤案和案情背后宋小女的愛情,并不矛盾,不是二元對立的,如果你認為輿論走偏,失焦,那是你這個人過于機械、教條。
網(wǎng)絡,為民眾提供了一個情感宣泄的渠道,但一旦超過某個邊界,互聯(lián)網(wǎng)世界上的公共話語空間就可能變成公眾顛覆傳統(tǒng)、放縱自身的狂歡天堂,變成公眾們非理性言論泛濫、社會責任感缺席、話題嚴重同質化的混亂場域,你如果想噴宋小女,你最好檢視下你自己的內心是不是太陰暗了。
就想知道,人的“心理陰暗面”是如何形成的?
有些人平時無論多么的道貌岸然,但其內心是極不健康的,他們容不得別人快樂,只要你比他快樂,他就一定要折磨你,我就在想,這又是為什么呢?原來,這樣的人是"病人",是嚴重的"陰暗心理"病人。
一個剛烈勇敢的女人,一個為夫伸冤的前妻,一個隱忍27年苦難的母親,卻被一群噴子扣上“戲精”、“無事獻殷勤不懷好意”的帽子。


善惡不分,是非不分,內心陰暗不堪,惡毒牙尖嘴利,為了博眼球,任何事情都想顛覆常識、常情,語不驚人死不休。這些人實際上只是為了流量,帶偏輿論三觀罷了!公共話語的這一畸形化,若不被加以正確引導和規(guī)制,最終將會導致嚴重的后果。
萬幸,人間還有宋小女。宋小女開通了新浪微博賬號,微博名字叫“花滿月圓”。
愿花長好,月長圓,人長壽。
祝福你,宋小女,人間還有正義在,人間還有真情在。
檢察系統(tǒng)有一句名言,“你辦的不是案子,辦的是別人的人生”。這句話用在張玉環(huán)身上顯得格外貼切,因為他的人生因為誤判遲到了26年。未經(jīng)反思的冤案未抵正義,冤平之后,對當年刑訊逼供人員進行追責,持續(xù)緝拿真兇,是給張玉環(huán)一家一個交代,更是還受害家庭一個真相,這不僅僅執(zhí)法機關應該履的責,更應該是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和輿論引導的方向。

近年中國平反冤假錯案進入了快車道,一系列陳年冤案得以翻覆,23年的金哲宏案,23年的陳滿案,25年的劉忠林案,這些案件得到平反,還了當事人的清白……我們應該發(fā)現(xiàn),樁樁冤案錯案的背后,是疑罪從無、無罪推定的司法原則勝利,是中國司法的重大進步,而這些比之愛情,更應成為本案的焦點。
剝離冗余信息,直擊事件焦點。對于有重大社會意義的新聞事件,新聞媒體的報道不能只為得流量、博眼球,而應對新聞事件精準定位、深度挖掘,探索事件背后反映的社會意義,這樣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才當之無愧為社會公器。由于中國一直沒有出臺明確的新聞法,新聞輿論監(jiān)督常常無法可依,缺乏法治制度保障。這導致輿論監(jiān)督實現(xiàn)法制化,面臨操作層面的困難。
透視張玉環(huán)案,留給傳媒和司法諸多反思。
1、透視張玉環(huán)案,我們可以看到輿論監(jiān)督是維護公平正義、傳遞社情民意、貫徹政策和文件精神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媒體只有敢于承擔責任,客觀報道,理性發(fā)聲,對真理和真相孜孜以求,才會有上下事理暢通、民情暢達,才會逐步接近真相,不斷凝聚社會共識。輿論監(jiān)督可以有效促進司法公正。良好的輿論監(jiān)督可以促進審判公開的實現(xiàn),提升審判質量,在一定程度上改進審判作風,提升執(zhí)法水平,優(yōu)化辦案效果。新聞媒體的初心是通過這一案件,向公眾彰顯法律的公道正義!
2、透視張玉環(huán)案,近年來,最高法院在平反冤案,確保司法公正上著墨頗多,有目共睹。平反冤案的同時,要徹底根絕以往“辦鐵案”的畸形邏輯,我們可以看到司法實踐中,有些通過刑訊逼供手段獲得的證據(jù)并未真正得到排除?!耙勺飶臒o”的原則尚未得到徹底貫徹。張玉環(huán)案背后的司法系統(tǒng)糾錯,這與具有人治色彩的“平反”相比,法治是最終的贏家。
3、糾正冤案,更重要的是切斷冤案的生成邏輯。今天,“疑罪從無”原則已經(jīng)在刑事訴訟法中給予明確,但現(xiàn)實中,由于慣性思維,以及一些地方司法、行政機關破案心切等因素,“疑罪從有”的情況仍時有發(fā)生。
4、冤案追責,國家的法治進程應有底氣讓公民有不一樣的訴訟體驗。嚴格追責,張玉環(huán)案的悲劇才不會重演。失之寬松的追責,不能讓官員對法律和正義產(chǎn)生敬畏。昔日的辦案人員在面臨可能的司法追究時,同樣需要法定權利的保障,沒有嚴刑逼供,享受充分的辯護,得到公正的審判。冤案錯案,有錯必糾,這是司法的正義,也是老百姓信任司法的根基。
5、透視張玉環(huán)案,留下諸多命題:如何啟動制度化的反思,從根源之上避免冤案;如何打破司法制度的某些堅冰,讓錯案重審來得不再艱難,正義不再姍姍來遲。如何用制度革新或者重建,激活司法的良心,讓司法人員不至于在案件中,極易丟失獨立的法律人格?
6、警方也需要反思“命案必破”的口號。這一口號雖然彰顯了警方命案“必須破”的決心,也隱含了命案“必定破”的承諾,它不僅潛藏著無法完全兌現(xiàn)承諾的風險,以往發(fā)生的無數(shù)冤案也表明它成為刑訊逼供的根源之一,應當引起反思。每個警務人員都要在心里樹立一個基本底線,不能搞屈打成招的刑訊逼供,依法科學辦案,恪守程序正義,文明執(zhí)法,執(zhí)法者不能執(zhí)法犯法。依法辦案,禁止刑訊逼供、誘供是底線,任何時候都不得突破!
7、警方反思還需要改變以往“寧枉勿縱”的思維和重打擊犯罪、忽視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權的傾向,轉向“寧縱勿枉”。放過壞人、破不了案至多意味著警方無能,但以冤枉好人為結局“破”了案則意味著警方實際上制造了一起新的犯罪,嚴重損害了警方的公信力。在某種意義上,警方“命案不錯”比“命案必破”更能為其贏得社會公信力。
每一個判例,都可能為法律信仰加一塊基石。每一次失誤,都可能成為信仰崩塌的鏈條。
在冤案受害者面前,是無顏用一句“正義可能遲到,但從不缺席”來作寬慰的。這句話太輕飄,無力承載,這句話至今也依然不可預期。惟愿,沒有下一個“張玉環(huán)”!
(傳媒智庫—南方傳媒書院創(chuàng)始人陳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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