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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白|對于噪音和震樓器,那些能容忍的和不能容忍的
因為我們最近的一組報道,引起了大家對“震樓器”的討論。
討論的結(jié)果大致分為兩面,爭論的重點在于“因果”:沒有樓上制造噪音的“因”,哪來樓下使用“震樓器”的“果”。
但在因果之間,最后似乎難解。鄰里之間因噪音而引發(fā)的矛盾真的難以調(diào)和嗎?
我是一個對噪音很敏感的人,比如騎自行車,不能容忍自行車 “嘎吱嘎吱”響;開汽車,汽車也不能有任何異響。
記得三年前,樓上鄰居家有兩個小孩,經(jīng)常晚上9點后在樓上跳繩、拍籃球。我曾上樓去溝通過兩次,不過現(xiàn)在回想起來,也不算是溝通,更像是帶著情緒去“打招呼”“指責”。
打完“招呼”后,樓上鄰居依舊會在晚上跳繩、拍籃球。兩家人在小區(qū)里碰見了,互相也沒了好臉色。
后來偶爾有一次,家人和樓上鄰居同乘電梯下樓,家人就借機語重心長地說了我對噪音敏感的情況。
鄰居當時倒也通情達理,只說以后盡量少發(fā)出聲響,但是也沒法一點聲響都沒有,那就沒法在樓上住了。
自那之后,樓上就再也沒有在晚上跳過繩、拍過籃球了。
偶爾傳來皮鞋的“咯噔咯噔”聲、剁肉餡的“梆梆”聲、椅子的拖動聲,這些我都能容忍。
自古有句話,律人先律己。在家里,我就時常提醒孩子們,拖動椅子要輕,不要在家中蹦跳,晚上9點后不要大鬧發(fā)出噪音,避免干擾到鄰里。
在更多因樓上樓下噪音引發(fā)的鄰里糾紛中,有人覺得孩子在家奔跑是天性釋放,有人認為這是對樓下的持續(xù)侵犯;有人覺得偶爾拖動家具無傷大雅,有人卻被困在反復的“咯噔”聲中,矛盾也在不斷被積累。
一次溝通被敷衍,兩次提醒被忽視,三次之后,情緒就可能炸裂了。于是,當溝通失效、理解錯位,一些人開始選擇更激烈的“回應方式”,比如用“震樓器”回擊。
使用震樓器的邏輯其實很簡單,就是你制造噪音,我就用更強烈、更持續(xù)的震動反擊,用“以噪制噪”的方式迫使對方感受到更嚴重的不適。
生活性噪音不可避免,但并不意味著沒有邊界。深夜持續(xù)性地跑、跳、敲擊,本質(zhì)上已經(jīng)超出了正常生活發(fā)出的聲音范圍。
樓下在持續(xù)的維權(quán)無果之后就可能演變成對抗。震樓器看似是一種無奈之舉,實則是一種情緒化的放大器。但它不會解決問題,只會制造新的問題,激化矛盾。
就噪音本身,哪些可以容忍?哪些不能容忍?其邊界往往是模糊的,也是因人而異的。
白天孩子的跑動,偶爾的家具移動,做飯時的鍋碗碰撞,皮鞋落地的聲響……這些都屬于“生活的聲音”。它們不規(guī)律、不持續(xù),也沒有明顯的主觀惡意,對于這些噪音,是不是應該有一定的容忍?
噪音之外,導致鄰里矛盾升級的,可能不是噪音本身,還可能因為溝通時的態(tài)度。
那有沒有解法?個人認為,如果鄰里之間的噪音矛盾要依靠報警、處罰來解決的話,那可能矛盾已經(jīng)到了難以調(diào)和的地步。當然,解決問題的辦法也是因人而異的。
有效溝通也需要雙方能夠“合拍”。作為樓下的鄰居,與其在憤怒中上門指責,不如嘗試相對平和地說明具體問題,比如什么時間、什么聲音、持續(xù)多久,盡量讓對方可理解、可操作。此外,自身也需要對日常生活噪音要有一定的容忍度。
作為樓上的鄰居,也應該適度讓步,并作出適當調(diào)整或改變。比如使用地毯、隔音墊等,在椅子下面粘上幾個腳墊也簡單易行,同時盡量在晚上9點以后不要發(fā)出噪音等等。
樓下需要安靜,樓上也要生活,沒有人可以完全“無聲”。在“噪音”和“震樓器”之間,需要的還是樓上樓下各自的讓步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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