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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文聯:不法人員冒用已停刊《揚州文學》期刊非法牟利
3月19日,揚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公開發(fā)布聲明稱,不法人員冒用已停刊《揚州文學》期刊名稱,非法牟利,在揚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與石家莊市、晉州市相關文化執(zhí)法部門的聯合查辦下,該假冒違法行為已被依法查處。
聲明稱,近期,揚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市文聯”)發(fā)現有不法人員冒用已??摹稉P州文學》期刊名稱,擅自開展征稿、出版、發(fā)行等活動,非法牟利,嚴重侵害了《揚州文學》的品牌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出版市場秩序,對廣大文學愛好者造成了誤導。揚州市文聯第一時間向揚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進行投訴舉報,相關部門迅速開展跨區(qū)域聯合執(zhí)法調查。
經查,涉案人聶某某(河北省石家莊市晉州市人)在未取得任何出版審批手續(xù)、未獲得市文聯任何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假冒《揚州文學》期刊名稱,通過微信群等渠道向社會征集稿件,委托第三方排版印刷并發(fā)行假冒刊物,其行為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期刊出版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在揚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與石家莊市、晉州市相關文化執(zhí)法部門的聯合查辦下,該假冒違法行為已被依法查處。2026年3月16日,晉州市文化廣電體育和旅游局對聶某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法取締其非法出版行為。
在此,市文聯鄭重聲明:《揚州文學》期刊已于2008年正式停刊,??笫形穆搹奈词跈嗳魏螁挝换騻€人以《揚州文學》名義開展征稿、出版、發(fā)行等相關活動,任何以《揚州文學》名義進行的征稿、收費出版等行為均為非法行為。市文聯提醒廣大文學愛好者和社會各界人士,提高警惕,注意甄別,切勿輕信各類冒用《揚州文學》名義的征稿信息,避免遭受財產損失。如發(fā)現任何假冒《揚州文學》的非法出版、征稿等行為,請及時向文化市場執(zhí)法部門或市文聯舉報,共同維護規(guī)范、有序的文學出版市場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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