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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海明評《禮法之外》|情感書寫如何好色以好德

《禮法之外:唐五代的情感書寫》,洪越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24年6月出版,318頁,78.00元
洪越的《禮法之外:唐五代的情感書寫》在唐五代文學研究中令人耳目一新,因為作者毫不避諱她所研究的題材基本上都是主流所忽視的“糟粕”(12頁)??墒?,正是這些“糟粕”煥發(fā)出活色生香的生機,它們是原作者真實的情感記錄,體現(xiàn)著作者情感和政治之間的張力,表現(xiàn)出一個個活生生的作者在命運的波云詭譎背后的人生感慨。雖然這種婚外感情對社會秩序是潛在的威脅,寫這些感情的作品一般處于文學傳統(tǒng)的邊緣位置,是持儒家詩教觀的士人群體眼中的“糟粕”,但它們從誕生開始就有影響,而且流傳廣遠,相關(guān)的情愛故事不斷被閱讀、傳播并產(chǎn)生影響。這種影響是因為“將男女情愛看作自主的、恒久的理想主義小世界,對中國愛情文學影響巨大”(第2頁)。從這個角度看,洪越可謂點石成金的作者,她把不起眼的石頭,通過她的文學研究,讓這些傳統(tǒng)士大夫認為的“糟粕”煥發(fā)出情感和文學的光彩。
在文學史上,這些情感書寫的內(nèi)容,既被原作者所刻意掩藏和壓抑,也被傳統(tǒng)大部分研究者所忽視,洪越把這些被之前研究者忽視的內(nèi)容翻出來,整理好,并加以深入思考和分析。因為研究對象是低價值的“糟粕”,充滿邊緣性,所以之前的文學研究者關(guān)注不多,更少把中晚唐驟然興起的寫情文學放在當時的社會文化思潮,放在社會大變動時期士人對個人命運和社會秩序的再思考這個大背景中去探討這個文化現(xiàn)象的意義。在書中,洪越對中晚唐個案,如白居易、元稹、沈亞之、杜牧、韓偓等的研究多有突破前人研究的地方,她特別關(guān)注這些作家為什么在某些人生時刻、某些境遇中寫情,以及寫情和他們的政治生涯、人際交往、時代變遷有哪些關(guān)聯(lián)。接著,洪越對此類情感書寫在五代十國的延伸做了深入分析,她討論了唐代文化“繼承者”身份的塑造,《花間集》如何體現(xiàn)后蜀文化的“包容性”,從徐鉉、韓熙載看南唐士人對妓樂活動的評議,研究南唐的皇帝、詞臣、史家與曲子詞。該書最后一部分對情愛表達的“語法”從結(jié)構(gòu)、修辭、話題、解讀方法展開。書的內(nèi)容是洪越在哈佛東亞系跟隨著名的宇文所安拿到古代文學博士前后階段完成的,雖然沒有從技法上涉及中西比較文學的議題,但寫作和思考的潛意識應該沒有脫離中西比較文學的視域。
全書的分析圍繞政治和情感糾結(jié)的主線來展開,一方面研究對象都是有政治身份的士大夫,他們在人生的不同階段,因為自己人生的因緣際會,寫下了不同的記錄自己情感經(jīng)歷的詩文,因為歷史傳承的幸運,一千多年之后,我們還可以讀到他們留下的情感記錄,可以分析他們進入仕途之前,在仕途之中,當仕途遭遇挫折之余的情感記述。這說明他們都是情感豐富的正常人,他們雖然是禮法的維護者,但也有“禮法之外”情感生活,這也正是洪越以此為題的原因。這些情愛故事一方面挑戰(zhàn)了試圖約束士人們的權(quán)力關(guān)系,一方面也說明,在古代的歷史情境中,雖然士人們記錄了“禮法之外”的情感故事,但他們?nèi)匀豢梢园踩鼗氐郊扔械臋?quán)力關(guān)系當中,所以“這些故事既顛覆又肯定權(quán)力關(guān)系”(第5頁)。也是在這個意義上,作者用“禮法之外”為題有其深層內(nèi)涵,就是這些情感書寫其實應該算是禮之外、法之內(nèi),因為它們可能不合儒家的禮儀,但并不違法,也不算政治中人的違紀記錄,基本不影響士人們的權(quán)力關(guān)系和政治利益。甚至很多時候,古代的情感書寫對寫作者來說,還有政治助緣的意味,這也說明,不同時代對從政者在人情與禮法之間的關(guān)系尺度不太一樣。人情的合理性本來既是禮法的根據(jù),也是政治秩序的基礎(chǔ),但卻可能被權(quán)力碾壓和扭曲。唐五代是中央權(quán)力相對寬松的歷史時代,對士人禮法之外的情感書寫的寬容度也就顯得相對較大。
洪越在書中借助不同個案,分析思考了男女情感和政治關(guān)系的陰陽兩面。從陽面來說,政治與男女情感互為表里,互相支持、鞏固。士人可以通過寫情在群體中確立自己的文學聲譽,取得認同和幫助,這是一個描述和傳述情感書寫的公共世界(第5頁)。從陰的一面來說,男女情感與政治關(guān)系存在對立和沖突,可能影響仕途和家庭,所以這是在公共實踐之外營造男女情感的私人空間(第6頁)。作者通過男女情感寫作的個案和語法分析,討論男女情感寫作與政治之間存在陰陽兩面的關(guān)系,涉及如何將情愛寫作合乎禮法,又擔心過度游離于“禮法之外”,所以既要讓公共領(lǐng)域能夠接受一定程度情感書寫分寸,又需要處理沉迷激情的破壞力可能給作者帶來的不安。

清宮殿藏本白居易畫像
學界關(guān)于白居易的研究比較多,但從公私交疊的角度,思考他的政治境遇與妓樂書寫的很少。在討論白居易的政治境遇與其所作的艷詩時,洪越使用“妓樂書寫”一詞,而且描繪白居易如何享受妓樂歡娛,因為這“被看作是可以與追求仕宦相匹敵的人生選擇”(16頁)?!凹恕被颉凹А逼鋵嵤恰凹俊?,指的是古代以歌舞為業(yè)的女子,如“笙妓”“箏妓”(67頁),所以文中的“官妓”和“家妓”其實本來應該是“官伎”和“家伎”,這些女子與主人之間的性關(guān)系和情感關(guān)系都是無限定的、相對比較寬松的。但這類情感關(guān)系恰恰是情感書寫詩文的對象。在作者的筆下,白居易少年時積極為女性代言,晚年則享受偎依女性之樂(26頁)。在生命的最后十七年,白居易“擁有園林家妓的舒適生活……享受妓樂有時成為對抗衰老和死亡的一種姿態(tài)”(17頁)。他曾寫下“眼看狂不得,狂得且須狂”(18頁)這樣的句子,表示自己享受短暫人生美好生活的狀態(tài)。作者討論了白居易和家妓之間的情感問題,體現(xiàn)出詩人試圖留下對家中藝人“有情”名聲的努力(24頁)。作者認為《長恨歌》和《琵琶行》描寫男女感情沒有為單一性的男性視角所限定(27頁)。按照洪越的理解,白居易詩中自我與女性的關(guān)系有一種深厚的寄情和投射,把自身的境遇和心意傾向投向身邊遇到的女性和筆下愿意書寫的女性,映照出自身境遇的變化和心境的轉(zhuǎn)折。

元稹
相比之下,元稹則以將詩文投向自身的情感為對象而著稱。元稹自述自己早年是一個縱情聲色的少年,后來悔悟改過在仕途上獲得成功(33頁)。通過這些詩文,元稹強調(diào)早期的戀情對自己的成長有所幫助,但他寫成《夢游春》后,在寄給白居易時,叮囑他不要擴大影響,這說明他已經(jīng)有了功名,不想讓太多人知道早年的情感經(jīng)歷(36頁)。很多研究者討論元稹的“自述戀情”,這里面當然有“自戀”的成分,只是這種“自戀”,不是迷戀自己形象之完美,而是“戀”自己曾經(jīng)的風流韻事,是回憶和回味自己親身經(jīng)歷的有“感”之“情”。這種“自戀”書寫其實也是一種公共敘事,是有功名的大我和有情感的小我之間的斗爭。文學界對元稹艷詩和《鶯鶯傳》的研究不少,但像洪越這樣把元稹在艷詩、傳奇、自傳詩自述戀情的作品對照分析的研究不多。當然,這種自戀意味的自述戀情,其實也是元稹個性當中爭強好勝、敢于嘗試和冒險精神傾向的體現(xiàn),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他毫不畏懼突破世俗社會的底線留下早年情感記錄的詩文,后世對他的理解也就不會如此立體和豐富。
文學界之前對沈亞之的研究集中在版本???、內(nèi)容寓意和藝術(shù)特色等方面,對于擅長書寫男女情感的他有關(guān)情感書寫的內(nèi)容研究不多。洪越從地理、地位和身份等角度,揭示了沈亞之邊緣性寫作的邊緣感(56頁),這是之前的研究者很少明確揭示出來的。雖然中晚唐的艷詩可謂邊緣性“糟粕”,但其內(nèi)容其實應該比作者本人留下的主流作品更加能夠體現(xiàn)他們情感的真實狀態(tài)。沈亞之在參加進士考試前后以寫情知名,這是他用心經(jīng)營的結(jié)果,并得到同時代人的認同(60頁)。作者深入細致地分析了沈亞之如何為家妓立傳,如何重其“德”而輕其“色”(68-71頁),把以色事人的家妓寫成“賢女”,這既是沈亞之用自己的“才”情凸顯了劉薰蘭因“色”而有“德”,也說明沈亞之是“好德如好色”的儒家士人,能夠以好“色”之心去好“德”,不會見“色”不見“德”,更不會被“色”遮蔽了“德”,反而有能力見其“色”之“德”。

《晩笑堂竹莊畫傳》里的杜牧
杜牧因“贏得青樓薄幸名”的詩句而擁有著名的、縱情聲色的風流才子形象,但有研究者認為杜牧是否真的風流,流傳的文本未必可靠(80頁)。洪越指出,杜牧的名聲和形象其實是在讀者和作者的“競爭”關(guān)系當中完成的。杜牧書寫自己年輕時風流的文字,未必希望傳遍天下,雖然他晚年焚毀了七八成這類詩作(82頁),但是他仍然沒有辦法限制它們的流傳,尤其如《遣懷》早已盡人皆知,這是作者無法控制自己作品之流傳的典型例子。同理,作者也無法真正控制自己的形象塑造,尤其是后世形象。無疑,杜牧早年描寫自我放縱的詩文給他個人的形象打上了無法抹去的烙印,到了功成名就之后,杜牧試圖要刪除寫情的詩作,可是讀者偏要留下這些早已膾炙人口的文字,這種“競爭”就形成一種有趣的局面:一方面作者要抹煞自己的情感書寫,另一方面作為讀者的他者卻一再違背作者的本意,不斷試圖重構(gòu)其情感書寫的文學作品傳承史(82-86頁)。杜牧是一個特立獨行的人,詩文中本來就愛用“獨”字(92頁),這說明他活著的時候就沒有在乎過他人的眼光和評價,死后既然管不住,那又有什么必要去在意后人的書寫和重構(gòu)呢?
杜牧以縱情聲色來塑造自己疏離政治、超凡脫俗、不受拘束的文人形象,深深地吸引著后世的士人(97頁)。相比之下,韓偓寫情的動因則完全不同。書中提出這樣的問題:昭宗朝官至宰相的重臣韓偓為什么要編寫《香奩集》這樣的詩詞?難道這些艷詩不過是一般人意義上的游戲之作嗎?為什么晚年他要把年輕時隨手寫的艷詩編訂在一起?在唐朝滅亡之后,他親自編訂詩集以回憶唐朝那個歷史時代,是后人定義認為已經(jīng)即將衰朽的唐末時代,可對詩人來說,那其實是一個他記憶中經(jīng)歷的黃金時代,這就是大歷史的、超越性的眼光和時代中人的眼光有所不同。韓偓不但主動將自己的艷詩結(jié)集,而且在詩集序中正面肯定艷詩的價值,這在唐代作家當中獨一無二(100頁)。他說自己留下艷詩“誠非士大夫所為,不能忘情,天所賦也”(100-101頁)。他不僅正面肯定人的情感來自天賦,不是士大夫集團所秉持的禮儀法度和價值觀能夠否定得了的,而且強調(diào)自己的艷詩在文學傳統(tǒng)當中超過宮體詩《玉臺新詠》,“品質(zhì)上乘而具有閱讀、保存價值”(101頁)。洪越認為,“《香奩集》也有記錄歷史的意義,只不過記錄的不是政治,而是‘風流文化’”(109頁)。韓偓個人“風流文化”流傳后世說明,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傳統(tǒng)士大夫首先是有真情實感的、有血有肉的人,韓偓把情感因緣交給時空,比起回味一葉孤舟般沖浪的政治浮沉,要更接近真實的人性,即人“向死而生”或向著歷史無盡的虛無存在的狀態(tài)本身。
情感書寫都是不同程度的懷舊書寫、回憶書寫,是作者對過去的“重建”式文學創(chuàng)作(116頁),因此,情感書寫不必強調(diào)忠實地記錄真實的情感事實,而是借助藝術(shù)形式以盡可能高的藝術(shù)成就來回憶和重溫舊情,作為最重要的考慮和評價因素。特別有意思的是,洪越注意到通常來說最不浪漫的《墓志銘》當中也存在“浪漫書寫”,雖然是研究著作,但她筆端常帶感情,能夠深入原作者敘事的曲折和委婉的細節(jié)深處(122-124頁),發(fā)前人之所未發(fā)處甚多。洪越研究的三位女子都因為浪漫情感,而不是家世地位才具有為后人銘記的價值(137 頁)。這種文學研究對象的創(chuàng)新,和對于“公共”與“私人”寫作對情感記錄的區(qū)分(136頁),都表明了研究者的用心和細致。
對五代十國的文學研究比較缺乏,一方面是因為五代十國的時間短,不容易當作獨立的階段,另一方面是因為著名作家不多,很少人研究“花間詞”之外的內(nèi)容。雖然艷詩是這個時代最有特色的部分,但洪越的研究還是有與前人不同的角度。她研究前蜀的宮廷唱和與詩集編選,說明唐代文化“繼承者”身份的塑造,如何接續(xù)初唐遺風,其實只是一種發(fā)古之幽情,既然已經(jīng)亡國,就帶有悼念的意味,但是借助艷詩趣味來表現(xiàn),就別有一種借詩詞還魂的意味在?!盎ㄩg詞”的編選,無疑是試圖建構(gòu)一種具有“包容性”的后蜀文化,好像唐朝的意味依然可以存續(xù),這種試圖把“低等級的文體納入‘正統(tǒng)’文學范疇的努力”(189頁)說明了那個時代文學的焦慮和困境,在浮華和雅正之間,那種分寸的把握,因為時代的變局而有所不同?!痘ㄩg詞》的十八位作者背景各異,多有異族背景,他們繼承了晚唐的艷詩趣味,但更有野心,更有開創(chuàng)性(182頁)。這樣的研究筆法,可謂穿透艷詩的“色”之表皮而透入其“德”之骨髓。
洪越進一步從徐鉉、韓熙載看南唐士人對妓樂活動的評議,尤其仔細琢磨了韓熙載引起的爭議。洪越認為,雖然有人批評韓熙載縱逸太過,沉湎家宴妓樂,但實際上他的“反叛”色彩在南唐得到崇尚風流的年輕朝官文士的欣賞。南唐亡國后,有南唐背景的史家和沒有南唐背景的史家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講述韓熙載的故事,表現(xiàn)出他們對南唐政權(quán)是否具有合法性的不同立場。沒有南唐背景的史家認為韓熙載沉迷妓樂是南唐荒淫亡國的明證,而有南唐背景的史家則認為韓熙載是在用舉辦家宴的方式為國家招募人才,或者是在受到南唐后主懷疑時通過專注宴樂表示遠離朝政以避禍。可見歷代解讀士大夫私人性的家宴和妓樂,都難免帶出政治意味的公共性和矛盾性。

《韓熙載夜宴圖》中的韓熙載
在下編,洪越細致地研究了情感表達的“語法”,對中晚唐寫情文學的結(jié)構(gòu)、情愛故事的修辭、浪漫話語的難題、詩本事的結(jié)構(gòu)等都做了深入分析。通常來說,作者是否選擇情感書寫雖然是一種個人選擇,但在選擇什么樣的結(jié)構(gòu)和方式來敘事,來彰顯所敘情感故事的魅力方面,則仍然存在某種共通的“語法”結(jié)構(gòu)。這部分洪越對于情感書寫作了多維度的解析,比如文學傳統(tǒng)和文體形式對情感表達的影響,中晚唐情愛故事以女性選擇、詩歌創(chuàng)作和情感承諾為主題的原因,以及這個時期的作家為解決浪漫情感與等級秩序之間的沖突而采取的種種策略。
總的來說,洪越在新著當中討論中晚唐至五代時期作家如何書寫婚姻之外的男女之情,這種婚外境遇當中書寫情感與作者的政治生涯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緊張。就男女情事而言,有魅力的女子可能給缺乏定力的男子帶來致命誘惑,激情可能使人失去理智,違背倫理綱常,但是,沒有青春激情,就沒有浪漫話語(263頁),也就沒有情感書寫。雖然好色從來都是情感書寫的開端,但未必是情感書寫的終點。如果年輕的士人不曾沉迷于浪漫的情愛,就不可能幡然醒悟(265頁),人生的特殊價值,其實就是一種情感試錯的過程,就情感的本相而言,其實沒有是非對錯。因為情感的變化而導致社會地位的喪失,甚至肉體和精神上的傷痛(278頁),都表現(xiàn)著男女因情生變、因愛生恨的苦難。從佛家的視角來看,唐五代情感書寫中的“求不得”和“愛別離”并不特別劇烈,可能因為作者們有一種疏離和旁觀的冷清。即使如此,這些情感書寫也令人動容,激發(fā)讀者的同情。
洪越以比較文學的眼光,深入細致地研究中晚唐的情感書寫,筆端細膩而纏綿,敘述和分析讓人感同身受。她對情感書寫既有客觀的研究,也有主觀的同情,經(jīng)常做到主客合一、情理交融。作者雖然沒有明確說明自己出入中西,融匯如今,但論述的筆法,確實在中西比較文學的邊緣游走,也常常帶著當代人對政治的理解而現(xiàn)身說法地體悟古人情感書寫的艱難和想要傳達的意味。正如作者論述的天才寫情作者的告白所體現(xiàn)的那樣,作為敢于大膽發(fā)掘情感書寫“糟粕”的文學之光的作者,本身就有著非同一般的情感體察和文學洞見。艷情文學因為洪越的研究而由“艷”而有“情”,也由“色”而有“德”。能夠穿透艷情文學的“色”而體悟其間多有趣味的“德”,其實正是這本書最有意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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