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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犬中毒刑案受害人遭辱罵和威脅,北京警方:對男子罰款1000元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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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公訴案受害者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辱罵并威脅她的男子被警方處以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12月11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公訴案在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華犯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顯示,張某華因?qū)π^(qū)內(nèi)犬只向其電動三輪車撒尿、電動三輪車被犬只劃損等情況不滿,于2022年9月13日20時,在小區(qū)內(nèi)將滅鼠藥(經(jīng)鑒定含氟乙酸鹽)同煮熟切碎的雞脖子于容器內(nèi)混合,投在了快遞柜及附近,容器扔到了小區(qū)的垃圾桶里,造成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當(dāng)天身亡,2只搶救生還,還導(dǎo)致2只流浪貓死亡。張某華2022年9月18日被公安機(jī)關(guān)抓獲歸案。
宣判后,針對刑事部分判決,受害者們向檢察機(jī)關(guān)提出申請,請求進(jìn)行抗訴,后被駁回。受害者們就民事部分判決上訴,已于近日獲二審立案。

李女士收到的威脅私信
2026年1月26日,李女士提供的截圖顯示,案件一審宣判后,李女士的多個社交軟件賬號收到大量辱罵、威脅信息,其中一人威脅她“殺光你全家,不是懂法嗎報警抓我啊”。李女士稱,在接到其報案后,警方快速立案并鎖定該男子。
北京警方1月22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35歲的儲某因向他人私信發(fā)送信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責(zé)任編輯:林川
圖片編輯:沈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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