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法者|律師鄧學平:曾是優(yōu)秀檢察官,不把法律僅當作謀生技能
鄧學平?jīng)]有想到,自己會因為一篇辯護詞,被推上風口浪尖。
2019年1月8日,在陜西張扣扣案一審庭審完畢之后,鄧學平委托助理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發(fā)布了他的辯護詞。

不料,爭議洶涌而來:有人褒其為“教科書式”的辯護;也有人批駁其存在專業(yè)漏洞——全文不講法律,一味煽情,更有甚者,質(zhì)疑他是在“表演”、“賣弄”。
常年寫法治評論文章、接受記者采訪,在媒體上露臉已是尋常,但一朝成為被熱議的焦點,對鄧學平來說,始料未及,更有一種“被誤讀后的不忿”。
在成為律師之前,他曾在蘇州市姑蘇區(qū)人民檢察院做過七年公訴人,經(jīng)手各類刑事案件不下千件。
“法官要聽什么,我豈會不知?這個案子如果僅僅按照證據(jù)、事實和法條的所謂結(jié)構(gòu)和邏輯去寫辯護詞,根本沒有任何改變結(jié)果的可能。為生命辯護不應拘泥于形式?!编噷W平如此辯駁。
辭去檢察官的公職,“下海”執(zhí)業(yè)已五年,鄧學平認為自己對法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法律是世俗的,但卻不鄙俗。作為法律人,需要心懷憐憫和正義去做清晰的價值判斷,勾勒出正義的邊界。
屢接“熱案”:期待個案推動法治
這不是鄧學平第一次接手熱點案件。
近幾年來,在備受關(guān)注的多起案件中,都有他作為一名代理律師的身影,比如陜西張扣扣案、渭南虐童案。鄧學平在接受澎湃新聞(www.xinlihui.cn)采訪時坦言,近年代理的多起熱點案件多為受人之托,臨時奉命。以張扣扣案為例,從應友人之邀接下到最終出庭辯護,期間兩個月。
他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一篇辯護詞,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非常之案,需要非常之辯,絕地求生需要不循常規(guī)。”鄧學平以此來解釋寫作張扣扣案辯護詞的初衷。他試圖通過辯護詞,讓法官、讓公眾去從情感上對于案件背后的某種邏輯和思考產(chǎn)生一定的共鳴。
代理爭議案件,“招黑”,有時在所難免。在網(wǎng)友刷屏辯護詞的后臺評論里,仍有眼尖的讀者留下“吐槽”:快看,這不就是那個幫強奸犯辯護的律師嘛?
就在半年前,2018年7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布某強奸案再審審查結(jié)果,駁回原審被告人的申訴請求。助理楊海燕向澎湃新聞回憶,駁回結(jié)果公布那刻,她注意到作為代理律師的鄧學平的表情異常嚴肅。
走出法院,他立馬給圈內(nèi)相熟的律師打電話,希望擴充律師團的力量,繼續(xù)為當事人制定下一步的申訴方案。
對于是非,鄧學平說自己能一笑置之,但他在手機里保留著各路當事人和朋友發(fā)來的好評,并不止一次在采訪時向澎湃新聞出示。
明知是“燙手山芋”又為何要接?鄧學平堅持,哪怕再十惡不赦的人也有獲得辯護的權(quán)利,這是基本的程序正義。因此,相比個案的勝利,對一些案件,鄧學平顯然有著更高的期待,他渴望能推動法治的完善。
長年關(guān)注熱點案件,不只是因為其關(guān)注度高,在鄧學平看來,更有其獨特的法治價值:影響重大的案件中,某一個法律問題可能會通過輿論放大,比如昆山反殺案,讓人關(guān)注和討論“正當防衛(wèi)”,關(guān)注幾近淪為“僵尸條款”的法條,而事實證明,在個案的激越之后,“僵尸法條”蘇醒了。
2018年8月,香港人林永祥因銷售假藥罪被江蘇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刑六年三個月。作為林永祥案的二審代理人,鄧學平認為,它和當年的陸勇案有些相似。五年前,印度人ANKIT找到身在香港的林永祥,約定由他幫助向中國大陸用戶運送印度仿制版“易瑞沙”、“格列衛(wèi)”等抗癌藥。鄧學平告訴澎湃新聞,該案被判刑的13名被告人中,有幾名正是因親戚或朋友有用藥需求,才在自己購買的基礎(chǔ)上轉(zhuǎn)而向其他病友銷售。
一邊是想抓住救命稻草的病人,另一邊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斑@是一個兩難的問題?!编噷W平說,刑法所保護的法益與生命權(quán)之間的張力,讓他倍感痛心。他認為,刑法應當具有謙抑性?!安』荚诰W(wǎng)上四處尋藥,每瓶藥僅支付林永祥3美元。這點錢,只是正常的勞動報酬,而非銷售利潤?!?/p>
鄧學平覺得,司法判案不應該是簡單地比照法條那么簡單,“司法的合法性源于它對社會的滿足和對正義的回應,而不是簡單的、機械地做出一個判決。認定一個人是否有罪,本質(zhì)上是在界定一個社會共同體所能容忍的行為底線。”
辭“官”下海:不把法律僅當作謀生技能

從2019年往前數(shù)五年,是鄧學平“下?!钡钠瘘c。
2014年6月,拒絕了領(lǐng)導的挽留,鄧學平來到上海求職。時隔七年,再次回到舊時求學的城市,他的心境不復相同。
鄧學平的老家遠在湖北十堰,他自嘲“不知祖先是不是逃難,到了這什么都沒有的深山里”。這絕非夸張——在考到鎮(zhèn)上的初中以前,他甚至沒有見過電視。求學期間,鄧學平幾乎每天都泡在圖書管里,很少娛樂和社交。
2007年,鄧學平研究生畢業(yè),面臨人生第一次職業(yè)選擇。找工作時,有面試官覺得他講話文縐縐的,“覺得這人怪怪的?!睍S里的人生跟現(xiàn)實出現(xiàn)了脫節(jié),“清高可能意味著孤獨”,那是鄧學平第一次感覺到。
經(jīng)過在檢察院的7年歷練,辭職前,鄧學平已是業(yè)務骨干。因而,他的出走,曾令很多同事不解。鄧學平的一位前同事告訴澎湃新聞,當時在檢察院內(nèi)部,一部分人并不看好他離開體制后的發(fā)展。
鄧學平坦言,體制內(nèi)的“鐵飯碗”并沒給他帶來內(nèi)心的安穩(wěn):多年沒有變化的薪酬和初為人父的壓力,又讓他對程式化的工作節(jié)奏和幾乎固定的人生方向感到迷茫,“再不改變,我可能就真的沒有辭職的勇氣和動力了。”
重新起步,并沒有想象中容易。
第一個挑戰(zhàn)就是案源。鄧學平回憶,那時一旦有任何人來咨詢案件,都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在溝通中,他卻發(fā)現(xiàn)自己有時會語無倫次。為更快步入正軌,鄧學平找來妻子給自己提意見,把每一次和客戶溝通的經(jīng)過都復述給她聽。
做律師頭一年,鄧學平接手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女方家屬經(jīng)常不分日夜地給他打電話,最終案子勝訴后還以“律師在其中作用不大”為由討回去一萬元費用。由于這個案子當時是一位同事出面代理,鄧學平自掏腰包墊付了協(xié)助出庭的同事的代理費。
這件事對鄧學平的影響不可謂不大,此后他接手案件,會適當考量當事人的教育背景和支付能力。在鄧學平2018年代理的44起案件中,經(jīng)濟案件占了大部分。而他參與熱點事件、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時,往往都是無償?shù)摹:芏嗳藫?jù)此詬?。亨噷W平屢屢露臉爭議案件是為了搏名。
“靠自己的專業(yè)技能和行業(yè)口碑接手案件沒有任何不妥。質(zhì)疑的人,他們自己未必不想出名,只是沒有那個機會?!编噷W平如此回應。鄧學平覺得,法律是世俗的,但卻不卑俗,作為法律人,需要心懷憐憫和正義去勾勒出正義的邊界,“如果只是把法律當作賺錢謀生的工具,很難有對法律職業(yè)的真正熱愛?!?/p>
很多人好奇,從檢察官到律師,立場轉(zhuǎn)換之間,會帶來怎樣的變化?鄧學平坦言,雖然兩者的法律角色不同、職業(yè)倫理不同,但歸根結(jié)底,都是一個法治國家司法公正存在并發(fā)展的基礎(chǔ)。
做公訴人時,鄧學平曾為落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立功情節(jié)而多方奔走協(xié)調(diào),他覺得,哪怕是指控犯罪也要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quán)利,“文明的水準需要在如何面對壞人加以檢驗?!?/p>
對外表達:思索當下中國法治的復雜現(xiàn)實
鄧學平坦言,在辦案時,常有當事人直言不諱地詢問律師跟辦案人員或者辦案單位領(lǐng)導是否熟悉。
不勾兌,是鄧學平給自己設(shè)的底線。
幾年前,他代理江蘇某地一起涉嫌行賄、濫用職權(quán)的案件。起初,當事人找到一位當?shù)仡H有聲望的律師,家屬告訴鄧學平:“律師進所會見,直接當著警察的面開手機免提,給公安局領(lǐng)導打電話。”
然而,時間一天天過去,那位律師“很快就能出來”的承諾未能兌現(xiàn),家屬急了,找到了鄧學平。在看守所的首次會面并不順利,當事人一見到鄧學平便要求借手機給其女兒打電話,被鄧學平婉拒:“這是違規(guī)的,而且手機在看守所門口就被收了,根本帶不進來?!?/p>
在深入調(diào)查后,鄧學平向法院提交了11組證據(jù)。不久,檢察院將行賄罪變更起訴為單位行賄罪。在此基礎(chǔ)上,鄧學平對全案做無罪辯護。最終,法院判決濫用職權(quán)罪不成立,僅以單位行賄罪判處當事人有期徒刑六個月,其刑期與羈押時長相抵,相當于“實報實銷”。
“做案子不靠勾兌,這樣的勝訴,我很有成就感”,采訪中,鄧學平曾數(shù)次強調(diào)自己職業(yè)信條:不死磕、不勾兌、不誆騙。
接受采訪的間隙,鄧學平的手機上不時收到一些媒體記者請教法律問題的短信。他習慣直接用手機短信回復,十幾分鐘就能完成一條法律解答,還不忘把相關(guān)的法律條款附在后面。
工作之余,他還在高校兼職做碩士生導師、舉辦講座;在電視臺擔任節(jié)目嘉賓;在媒體上開設(shè)法治專欄;或利用自媒體點評法律時事,并將近些年撰寫的時評集納成冊出版,忙得不亦樂乎。
在鄧學平看來,向世界表達觀點是很有意義的事,這是他珍視的社會角色,“法律人要有超越技術(shù)的內(nèi)容,對社會要有價值關(guān)懷。”
然而,在看似毫不費力的“輸出”背后,是鮮為人知的付出和積累。早在論壇和博客風靡的年代,鄧學平就活躍于學校論壇,還曾在某互動社區(qū)擔任過法律板塊版主。如今,即便工作繁忙,他依舊保持著閱讀、思考和寫作的習慣。
“當下中國思索和踐行法治的現(xiàn)實,呈現(xiàn)出前所未有的復雜性和挑戰(zhàn)性。法影下的中國是立體的。中國的法治路徑不能只是政府自上而下這一單一面向,民間的、社會的面向同樣不可或缺。用短平快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語言去評論社會關(guān)注的熱點法律事件,不僅對于單一事件的處理,而且對于整個社會的法治發(fā)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编噷W平如是說。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