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制售盜版“高達”模型玩具非法經營額超371萬元,三人獲刑
《機動戰(zhàn)士高達》是許多80后、90后的童年回憶,在全球范圍內擁有大量粉絲。根據動漫原畫創(chuàng)作、生產的“高達”立體拼裝玩具也贏得大眾的喜愛,不少孩子都想擁有一臺屬于自己的“高達”……然而,有不法分子瞄準了“商機”,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生產銷售盜版“高達”玩具并以此牟利。
4月19日,澎湃新聞(www.xinlihui.cn)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一起侵犯“高達”著作權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一百二十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的罰金。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訴,公訴機關未提出抗訴。本案現已生效。

本文均為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 供圖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起,被告人辛某、季某某經合謀,在未經日本株式會社萬代(以下簡稱“萬代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對萬代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空戰(zhàn)強襲高達”“嫣紅強襲高達”“MG決斗高達”等“高達”玩具進行拆分、掃描,設計相應模具,在其實際經營的模塑公司內生產上述產品,并分別冠以“NT01強真武攻擊機”“NT02紅鳳”“NT03A近戰(zhàn)勇士”的型號,進行對外銷售。
其中,辛某負責委托他人對“高達”拼裝玩具拆解掃描、產品把關、對外銷售,季某某負責模具設計、工廠日常生產經營管理,被告人王某某是模塑公司員工,負責模具設計制造。
2023年3月,公安機關在模具城查扣到“NT01強真武攻擊機”880個、“NT02紅鳳”130個、“NT03A近戰(zhàn)勇士”1850個以及用于復制“高達”拼裝玩具的注塑模具、零配件等;并在物流公司處調取尚未發(fā)貨的“NT02紅鳳”250個。經審計,非法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幣371萬余元。

NT03A
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均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公訴機關認為,應當對三名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三名被告人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三名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持異議,辛某和季某某的辯護人對非法經營數額提出辯護意見。審理中,辛某、季某某向著作權人賠償了70萬元,著作權人為此出具刑事諒解書。辛某退出違法所得30萬元,季某某退出違法所得30萬元,王某某退出違法所得3萬元。
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萬代公司創(chuàng)作完成“AILE STRIKE GUNDAM”(空戰(zhàn)強襲“高達”)、“METALBUILD STRIKE ROUGE OOTORI STRIKER”(合金系列嫣紅強襲“高達”)、“DUEL GUNDAM”(MG決斗“高達”)美術作品,作為著作權人對以上美術作品在我國國家版權局予以作品登記,且對上述美術作品基于原畫創(chuàng)作立體模型,生產立體玩具進行銷售。萬代公司對該作品享有的著作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三名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生產仿冒萬代公司上述美術作品的“NT01強真武攻擊機”“NT02紅鳳”“NT03A近戰(zhàn)勇士”型號“高達”玩具并對外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屬于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
辛某、季某某、王某某構成共同犯罪。其中,辛某、季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減輕處罰。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三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辛某、季某某向著作權人進行了賠償并取得了諒解,酌情從輕處罰。對于上述賠償諒解的情況,在對王某某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三名被告人退出部分違法所得,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綜合考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賠償權利人情況、退出違法所得的情況等后,作出上述判決。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