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探親費報銷標準降為普列硬座?浙江財政廳:實際上已基本不存在探親假審批條件
據浙江省政府網站“浙江省民呼我為統(tǒng)一平臺”8月17日消息,針對浙江一名省屬高校老師關于“探親費用從按動車二等座報銷,降為了按普通列車硬座報銷”的留言,浙江省財政廳答復稱,現在實際上已基本不存在探親假審批的前提條件,下一步將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建議重新確定探親假等報銷政策和標準,或取消相關政策。
這位網民8月16日在“浙江省民呼我為統(tǒng)一平臺”留言稱,我是一名省屬高校的老師,因夫妻兩地分居(妻子在外?。?,根據有關規(guī)定每年可以報銷一次探親路費,過去幾年都是按動車二等座標準報銷,但今年學校財務部門說去年下半年省財政廳國庫支付管理部門通知,要求只能按普通列車硬座報銷,費用標準只有原來的四分之一。這給我們這樣兩地分居的老師帶來了很大不便,因為普通列車直達車僅僅單程就需要17個半小時,往返需要35小時,懇請幫我們這樣兩地分居的人解決問題,感謝!
浙江省財政廳8月17日答復稱,《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國發(fā)〔1981〕36號)及《財政部關于職工探親路費的規(guī)定》((81)財事字第113號)都是1981年出臺,距離現在已較久遠。八十年代至今,我國公休假期時間、工資水平、交通網絡等都已發(fā)生巨大變化,原探親假制度在適用對象、適用條件、假期長短、路費報銷等方面已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實際上已基本不存在探親假審批的前提條件。
浙江省1981年的探親假制度是根據國務院、財政部相關規(guī)定制定的,與中央保持一致。具體有關內容如下:
1、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guī)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guī)定探望父母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2、職工探親往返車船費開支標準:乘火車(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費,年滿50周歲以上并連續(xù)乘火車48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臥鋪費。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或比統(tǒng)艙高一級艙位)費。乘長途公共汽車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憑據按實報銷。職工探親不得報銷飛機票,因故乘坐飛機的,可按直線車、船票價報銷,多支部分由職工自理。
3.職工探親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條件,必須中途轉車、轉船并在中轉地點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憑據報銷一天的普通房間床位的住宿費。
4.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包括車船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在本人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職工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浙江省財政廳表示,目前,國務院、財政部對探親假及報銷制度未作相關調整,浙江省也不宜自行調整。下一步,浙江省財政廳也將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建議重新確定探親假等報銷政策和標準,或取消相關政策。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