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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開發(fā)商無證售房狀告業(yè)主”案二審:法庭要求補充新證據
近日,西安一開發(fā)商自爆無證銷售狀告業(yè)主欲收回房子一事成為輿論熱點。
8月14日上午,西安開發(fā)商西安聞天科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與其中一名業(yè)主李某(下稱“聞天科技”)合同糾紛一案,二審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經過近4個小時審理,法院宣布休庭,未當庭宣判。
澎湃新聞(www.xinlihui.cn)從庭審現場獲悉,原被告雙方就認購合同有效性進行論辯,法院要求雙方在5日之內補充提交新的證據。
此前,今年2月,聞天科技以自己違法無證銷售為由,在商品房售出兩年后,將12名業(yè)主相繼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與業(yè)主簽訂的“紫衫莊園內部認購合同”無效;6月8日,西安市長安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某與聞天科技內購合同無效。
之后,李某不服判決,依法上訴。

當時,該區(qū)域商品住宅平均售價約每平米8000元,目前已漲至均價約每平米24000元。
事后,聞天科技因無商品房預售證,受到當地房管部門處理,要求清退所售房屋。聞天科技前負責人徐龍光此前向澎湃新聞表示,清退進展不順,致2018年2月,聞天科技以無證售房為由,將12名業(yè)主相繼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裁定內部認購合同無效。
今年4月至6月,基層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先后已有兩名業(yè)主敗訴。
徐龍光在接受澎湃新聞獨家采訪時稱,其起訴業(yè)主并非因房價飛漲為謀暴利,而是早在2016年8月9日,房管部門就下達處理決定,要求清退違規(guī)出售房屋;但因種種原因,清退工作未能完成。
另一方面,徐龍光認為自己被設計了圈套,在其資金短缺之時,嘉興公司曾承諾所介紹的購房者都是自己人,可以隨時支付高息給購房者,以清退所售房屋。
但嘉興公司負責人賈喆承認被起訴購房者是其公司股東、員工和前員工,及朋友,但否認曾給徐龍光承諾可以隨時以高息回饋,清退所售房屋。他表示,無法替購房者做決定。
徐龍光此前還表示,他尊重法院判決,法院怎樣判,聞天科技就怎樣給購房者賠償,就算法院判房子歸購房者,聞天科技也沒話說。
長期擔任地產行業(yè)顧問的知名公益律師郭乘希向澎湃新聞表示,根據法律規(guī)定,開發(fā)商沒有預售證,與業(yè)主所簽訂的內部認購合同無疑是一份無效合同。但購房人的身份和來源,不影響該糾紛的處理。
郭乘希介紹,對違法開發(fā)商的處罰,是行政部門的職責和權力,與開發(fā)商和購房者的合同關系沒有關聯性。
另一方面,開發(fā)商實際在2016年并沒有清退房屋,一直利用無效的購房合同占用了購房者的資金至今;因此,開發(fā)商應對購房者承擔簽訂無效合同的過錯賠償責任。
房產領域律師徐斌此前也認為,開發(fā)商講的這些理由站不住腳。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內部職工不能買房產、營銷公司所售房產;就算他人為內部職工,也是正常購房人,是雙方自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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