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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父兩次強奸10歲侄女被判6年,上訴謊稱遭刑訊逼供被駁回
大連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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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一起案件。兩次強奸自己侄女的男子王某被法院判刑6年。54歲的王某目前家住大連沙河口區(qū),是10歲女孩小麗(化名)的親姑父。但是王某卻將邪惡的目光盯在了孩子身上。
2017年7月8日、7月15日下午,在大連沙河口區(qū)一棟居民樓內(nèi)的家中,王某利用看護小麗的機會,兩次強行與孩子發(fā)生了性關系。2017年7月19日,迫于壓力,王某投案自首。7月20日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14日,沙河口區(qū)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王某明知對方為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構成強奸罪。利用監(jiān)護被害人的機會強奸被害人,應酌定從重處罰。法院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年。王某不服上訴。他稱自己是在刑訊逼供下做出了有罪供述,其沒有實施強奸行為,原判認定其犯強奸罪的證據(jù)不足;量刑過重。其辯護律師則認為,王某應以猥褻罪定罪量刑。日前,大連市中院二審認為,王某所謂“受到刑訊逼供”的說法根本是子虛烏有。法院日前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題為《姑父兩次污辱10歲侄女,被抓獲后判刑六年》)
責任編輯:李琪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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