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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旅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刪除邊境旅游審批、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等前置條件
證券時報網(wǎng)9月19日訊,據(jù)文旅部網(wǎng)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和移民局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邊境旅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邊境旅游項目審批”和“放寬邊境旅游管制”的要求,鼓勵邊境地區(qū)打造具有特色的邊境旅游目的地,明確邊境旅游團隊可以靈活選擇出入境口岸,并刪除了邊境旅游審批、就近辦理出入境證件等前置條件。同時,明確邊境地區(qū)的范圍按照我國與毗鄰國家簽署的邊界或者邊境口岸管理制度協(xié)定執(zhí)行。
【公告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公開征求《邊境旅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沿邊重點地區(qū)開發(fā)開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fā)〔2015〕72號)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fā)〔2014〕27號)有關要求,推進“放管服”改革,促進邊境旅游發(fā)展,加強邊境旅游管理,我部會同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和移民局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邊境旅游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傳真:010-59881011
電子郵箱:fgc@m(xù)c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規(guī)司,郵編:100020,并在信封上注明“邊境旅游管理辦法”。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29日。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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