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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雙方甩開中介私下交易,被判支付中介費及利息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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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嶺市一購房者通過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為省中介費私下聯(lián)系賣方過戶交易,溫嶺法院日前審結(jié)這起中介合同糾紛案,判決買賣雙方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費1萬元并支付相應(yīng)利息。
2018年,王某和丈夫郭某將石塘鎮(zhèn)一套共有房產(chǎn)通過中介掛牌出售,陳某看到房源信息后聯(lián)系中介公司,在中介帶領(lǐng)下看房。2019年3月,陳某又在中介帶領(lǐng)下,與親屬一起看房并溝通了價款、中介費等。但次月,正當中介公司準備資料,安排簽訂合同時,陳某表示不需要他們服務(wù)了。
原來,陳某已找到房東王某和郭某,私下簽訂買賣合同,房產(chǎn)已過戶。中介公司了解情況后將雙方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陳某借助中介公司發(fā)布的房源信息鎖定交易目標后,由中介多次帶領(lǐng)看房,利用了中介公司的服務(wù)。此后,三被告繞開中介公司訂立買賣合同,存在“跳單”行為,判決三被告承擔中介費1萬元并支付相應(yīng)利息。
責任編輯:張軍
圖片編輯:張同澤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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