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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點上我是騙了你,但其余都是真的
在這一點上我是騙了你,但其余都是真的! 原創(chuàng) 劉知 復旦商業(yè)知識 收錄于話題#第26期《管理視野》,3#管理新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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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一個團體、一個組織甚至一個國家或社會,總會有犯錯的時候。雖然有些錯誤造成的損失不可彌補,但是,所幸,在很多時候,我們還有機會承認錯誤。比如,小孩向家長承認自己在學校惹了麻煩,丈夫向妻子坦白自己的不忠行為,工程師承認自己搞錯了某個重要數(shù)據(jù), 政府官員承認自己收受了賄賂,殺人犯供認自己的罪行,企業(yè)承認產(chǎn)品質量問題,國家承認在某個歷史階段所走的彎路。當錯誤得到承認時,才有可能彌補其造成的不公或傷害。古今中外,承認錯誤甚至被認為是一種美德。學術界一直視“承認錯誤”為一件非黑即白的事,人們要么坦白承認所有錯誤,要么拒不認錯。本文介紹的研究提出了一個被長期忽略的現(xiàn)實情形——“部分認錯”,即只承認一部分錯誤,并分析了這種選擇背后的原因及造成的心理后果。
承認錯誤
是“非黑即白”的事嗎?
學者們對“承認錯誤”這一行為的探索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首先,研究者區(qū)分了人們在面對錯誤時的兩種選擇:要么拒不承認、全盤否定,要么供認不諱、和盤托出。其次,研究者分析了人們承認錯誤的原因,其中包括:降低負罪和愧疚感、想要獲得諒解、爭取寬大處理、受不了被懷疑或質問的壓力、感覺證據(jù)確鑿再也無法掩蓋等。
然而,承認錯誤真的只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情嗎?
心理學家斯特恩格蘭仕(Sternglanz)在搜集人們應對揭發(fā)的策略時發(fā)現(xiàn),當人們的不適當或不道德行為被別人發(fā)現(xiàn)并指責時,一般會有四種應對策略:一是回避,緘口不言;二是辯稱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三是反過來指責揭發(fā)者不懷好意,居心叵測;四是承認自己只在某種程度上犯了一個小錯。從最后一種策略來看,認錯并非是個非此即彼的概念,在完全承認和完全否認之間,人們可能還有第三種選擇,即只承認部分過錯。反觀現(xiàn)實,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許多只承認部分錯誤的情形。比如,有些官員雖然承認自己受賄,但只交代一部分收受的財物,對另一些則選擇隱瞞;有些夫妻雖然向對方承認自己的不忠,但只坦白某些而非全部行為;有些連鎖餐飲企業(yè)雖然承認存在衛(wèi)生問題,但推脫說那只是個別餐館或員工的失職行為,而非整個企業(yè)的錯誤;有些企業(yè)家在被發(fā)現(xiàn)違背道德準則時,宣稱自己的錯誤只是一個普通人的無心之失,不能說明自己在道德上有巨大缺陷。
只承認
部分錯誤的感受
到底哪些因素使得人們只愿意部分地承認錯誤呢?這樣做之后的心理感受是怎樣的呢?為了解答這些問題,埃亞勒·皮爾(Eyal Peer)、亞歷山德羅·阿奎斯蒂(Alessandro Acquisti)和沙烏勒·沙爾維(Shaul Shalvi)開展了一系列研究 。
他們根據(jù)已有研究提出,部分承認錯誤可能有兩個功用:一個是功利性的,一個是心理性的。首先,只承認部分錯誤可以降低或避免全盤招認的嚴重后果。例如,被抓住酒駕的司機可能會跟警察說,“我真沒喝多,只是喝了一小口”;一個在節(jié)食的人可能會說,“我可沒有暴飲暴食,只是吃了一塊巧克力”;一個被指控性騷擾的管理者可能會說,“我只講了一個黃段子,并沒有其他過分的行為”;一個不誠實的員工可能會說,“我只有這次多填報了一個小時的工作量”;一個反復欺騙投資者的企業(yè)可能會說,“我們一貫合規(guī)經(jīng)營,只是這一次做錯了”。這些部分招認可能會使犯錯人從不當行為中受益,而不用承受與之對等的全部懲罰。
其次,部分認錯還有助于滿足我們心理上對道德感的需求。每個人都希望覺得自己是個“好人”。負罪感是大部分人在犯錯或不道德行為后最普遍經(jīng)歷的感受,會造成心理上的折磨,還會使“好人”的自我認知受到威脅。因此,我們需要一種心理手段來重新“評價”自己犯錯的規(guī)模、數(shù)量或程度,從而使“我是好人”的自我概念得以維系。部分認錯就可以使人覺得自己犯錯并不嚴重,并從負面感受中解脫出來。因此,與全盤認錯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以及否認錯誤可能帶來的極大負罪感相比,部分認錯似乎是個不錯的手段呢!既可以覺得自己仍是好人,還可以避免嚴厲懲罰。
然而,這些學者指出,這個貌似“最優(yōu)”的選擇或許有其兩面性。一方面,部分認錯可以使我們在干了壞事后仍能“自我感覺良好”,因為部分認錯使我們不用再面對自己個是個徹頭徹尾的“大騙子”“大壞蛋”的負面自我提示。另一方面,部分認錯也會使我們因為沒有選擇完全正確的事情(即全盤認錯)而“自我感覺糟糕”,因為我們有所隱瞞、沒有為自己的全部行為負責時,我們的良心可能還是會受到折磨,這反倒會放大我們的負面情緒。
為了細致考察人們承認錯誤的程度,以及他們對功利性后果和心理性后果的考量,這三位學者在模擬和真實的情境中開展了五項研究。
研究1
謊報成績后的招認
實驗人員邀請了2113名被試參加一個在線拋硬幣游戲,共拋10次。在拋之前,被試要先預測自己每次拋硬幣的結果是正面還是反面;拋完后要匯報結果中有幾次跟預測一致。實驗人員告知被試會根據(jù)他們猜對的次數(shù)發(fā)放獎金,這便給了被試謊報成績的動機。接下來,實驗人員給了被試一個承認撒謊的機會:他們詢問被試“到底”猜對了幾次。為了激勵被試說實話,實驗人員還說,即便他們承認自己上輪中夸大了猜中的次數(shù),還是會按上輪報告的次數(shù)給他們發(fā)放獎金。被試不知道的是,實驗人員在網(wǎng)站后臺獲取了他們十輪拋硬幣的真實結果,因此也就知道他們報告的猜對次數(shù)有沒有水分。
結果顯示,總人數(shù)的35.16%(743人)都是“騙子”——他們都夸大了自己猜對的次數(shù)。其中,總人數(shù)的 10.08%(213人)是“大騙子”——不管他們實際上猜對了幾次,全都說自己10次全中 。在這些“騙子”中,有18.71%(139人)承認自己剛才撒謊了,但承認的程度不同(如下圖)。
在之前只部分夸大預測結果的“小騙子”中,有較多的人(63.89%)選擇了全盤招認,誠實交代了自己拋硬幣的真實結果;相反的,在之前宣稱自己10個預測全部準確的“大騙子”中,則有較多人(57.14%)選擇了部分招供,他們雖然承認自己剛才謊報了,但仍未說出真實的結果??梢姡垓_的程度越高,部分招認而非全盤招認的可能越大。正如這三位學者所分析的,這些“大騙子”可能是想在三個需求間實現(xiàn)一種“平衡”:既想降低因撒謊帶來的負面情緒,又想在他人眼中看上去還算誠實,還想通過撒謊多拿點獎金。這樣來看,部分招認確實不失為一個誘人的選擇。研究2
想像認錯后的情緒反應
實驗人員讓518名被試想象(而非真實)參加了研究1中的拋硬幣游戲。被試要想象,其實自己只猜對了四次,但是任何人(包括實驗人員)都不知道他們到底猜對了幾次,于是他們決定報告說自己猜中了八次,實驗人員也按八次給他們支付了獎金,并且再次詢問他們到底猜對了幾次。實驗人員要求三分之一的被試想象自己全盤招認(承認其實只猜對四次),三分之一的被試想象自己部分招認(說自己猜對了六次),三分之一的被試則想象自己完全沒有招認(堅持說自己就是猜對了八次)。接下來,被試需要預期,在這一系列經(jīng)歷之后,他們會有若干情緒反應的程度,還要預期實驗人員多大程度上會相信他們說的話。結果不出所料,想象全盤招認的被試對自己的可信度的預期比另兩組被試都高。有趣的是,想象部分招認的被試也認為自己可信度比完全不招認的被試要高。然而,這三組被試在負面情緒上并沒有差異。尤其是部分招認的被試,與完全不招認的被試相比,他們并沒有因為“至少還算有些誠實”而降低因之前撒謊而產(chǎn)生的負面情緒。
研究3
真實認錯后的情緒反應
719名被試進行了跟研究1完全一樣的步驟,唯一的差別是,他們還報告了自己的情緒感受。結果再次顯示,“大騙子”,即那些聲稱自己10次全部猜對的人,在后面招認錯誤時更會選擇部分認錯;反倒是“小騙子”,即那些雖然夸大自己猜對次數(shù)但卻小于10次的人,更會選擇全盤承認自己撒謊,并交待真實猜對的次數(shù)。
更重要的是,與完全沒有撒謊的被試以及撒謊后完全招認的被試相比,撒謊后部分招認的被試和拒不承認撒謊的被試都經(jīng)歷了更多的負面情緒(如害怕、感到丟臉、有負罪感、緊張)。尤其是部分招認的被試,比其他三類被試的負面情緒更為強烈(如下圖)。
看來,只在想像中部分認錯的被試其實低估了在實際中使用這一策略會經(jīng)歷的負面情緒。那么,這些人還認為,部分招供而非完全暴露自己會使自己顯得更為可信,他們是否也高估了這種策略的可信度呢?研究4
認錯者的可信度
實驗人員向460名被試描述了前面幾個實驗中的一個,并告訴他們在那個實驗中,參加者的報酬是通過他們自己私下擲骰子決定的,擲到1點就得1元,2點就得2元,依次類推。然后,實驗人員告訴被試,其中有一個參加者X報告說自己擲到了6點,因此得到了6元報酬;但是X也被要求再次報告自己到底擲出了幾點,而且不論真實結果如何,報酬不變。這時,被試被隨機分為三組:實驗人員告訴第一組被試,X說自己其實只擲了1點(全盤招認);告訴第二組被試,X堅持說自己擲了6點(這時83.33%的概率X是在撒謊,因為真正擲到6點的概率只有1/6,因而是完全不招認);告訴第三組被試,X說自己其實擲了5點(雖然這時X承認了沒有擲到6點,但仍有80%的概率是在撒謊,因為在1-5之間擲到5點的概率只有20%,因而是部分招認)。接下來,三組被試都要判斷X說的話有多可信。
結果顯示,被試當然覺得全盤招認的人是最可信的,而且部分招認的人則比完全不招認的人更為可信。研究1中,與完全不招供的被試相比,部分招供的被試預期自己在他人眼中會顯得更可信;研究4顯示,在他人眼中,那些部分招供的人確實比完全不招供的人更為可信。因此,選擇部分認錯策略的人,在對自己可信度上的預期是準確的。然而,如研究2和研究3所發(fā)現(xiàn)的,這些人低估了可能經(jīng)歷的負面情緒。研究5
回憶認錯經(jīng)歷
與前四項模擬實驗不同,實驗人員要求357名被試回憶自己成年之后承認錯誤的真實經(jīng)歷。被試被隨機分為三組: 第一組被試要回憶自己完全認錯的一件事,第二組被試要回憶自己只部分承認錯誤的一件事;第三組被試可以回憶任何一件事;不管是完全認錯還是部分認錯。所有被試也匯報了他們當時承認錯誤的原因。
第一,回憶完全認錯組與回憶部分認錯組所描述的事件類型基本沒有顯著的差異,除了后者中有更多的人會回想自己撒謊或隱藏事實的經(jīng)歷(如下圖)。
第二,自由回憶組中,有40%的人都回憶了部分認錯。這一發(fā)現(xiàn)與前面模擬實驗中的比例相似。這說明,在現(xiàn)實生活中,承認錯誤不是非黑即白、認或不認這兩種情況,部分認錯也是一個普遍的現(xiàn)象。更重要的是,與回憶了完全認錯經(jīng)歷的被試相比,回憶了部分認錯經(jīng)歷的被試更害怕自己不承認錯誤所帶來的后果,覺得自己承受了更大的外部壓力而被“脅迫”著招供,現(xiàn)在更后悔當時認錯了,“如釋重負”的感覺也更低。可見,部分認錯確實伴隨著較高的情緒成本,會令人因沒有交待自己的全部過錯而感覺糟糕。
只承認
部分過錯的誘人之處
綜合這一系列研究,可以得出結論:當人們犯錯并有機會承認時,不是僅會選擇認錯或不認錯,還會選擇只承認部分過錯。這樣做確實有其誘人之處。部分認錯者會覺得自己至少比完全拒絕認錯的人顯得更加可信(事實上,別人也這樣感覺),這樣有助于維系“我是好人”的自我認知需求。同時,只承認部分過錯而非全部交代,就可依然從撒謊中獲利。然而,這種策略是有代價的,人們會經(jīng)歷更負面的心理感受,即便承認了部分錯誤還是不能降低因為犯錯而帶來的負罪感。與其相比,完全認錯的人則經(jīng)歷更少的負面情緒,可以讓人們卸下道德包袱,更輕松繼續(xù)后面的生活。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認”之,善莫大焉。盡管比起“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的拒不認錯,部分認錯已經(jīng)向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但未能真正做個“好人”的負罪感對人的折磨或許遠遠超過隱瞞部分真相獲取的利益,騙來的信任必然經(jīng)不起時間和良心的考驗。
以上的研究發(fā)現(xiàn),人們選擇部分認錯,原因之一是被發(fā)現(xiàn)的概率較低,承擔的責任也比完全認錯要低。如果監(jiān)管部門、市場力量、行業(yè)規(guī)則、媒體輿論、大眾監(jiān)督等各種機制,能夠增加拒不認錯以及部分認錯的成本,或許可以減少企業(yè)的功利主義和機會主義行為。
研究還告訴我們,隱瞞掩蓋、道德推脫、避重就輕等只承認部分錯誤的策略,或許暫時可使企業(yè)僥幸免于承受更嚴重的后果,長期而言卻會使企業(yè)或相關人員背負更沉重的道德枷鎖。只有坦誠面對錯誤并積極改正的企業(yè),才有可能卸下包袱,捍衛(wèi)原則,從而走得更加長遠。
□ 原作者/Eyal Peer(希伯來大學副教授)、Alessandro Acquisti(卡耐基梅隆大學教授)、Shaul Shalvi(阿姆斯特丹大學教授)
□ 改寫/劉知(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 圖/視覺中國、Giphy
□ 本文改寫自全文, “I Cheated, but Only a Little”: Partial Confessions to Unethical Behavior.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2014, 106(2): 202-217. https://doi.org/10.1037/a0035392
□ 本文全文刊發(fā)于《管理視野》2021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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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在這一點上我是騙了你,但其余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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