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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門縣交警柔性執(zhí)法,寄明信片提醒首次輕微違法者

夏女士收到的明信片背面。 警方供圖
家住浙江臺州市三門縣海潤街道的夏女士近日意外收到了一張明信片,仔細一看,竟然是三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交通違法告知書”。
“我們對行人闖紅燈、非機動車騎乘不戴頭盔等首次因交通違法被抓拍到的非機動車和行人,會寄出此類明信片。這種方式相對柔性,不讓當(dāng)事人反感的同時又加深印象,可以起到很好的宣傳、教育目的。”三門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綜合中隊指導(dǎo)員陳民7月2日告訴澎湃新聞(www.xinlihui.cn)。
陳民介紹,以往對涉及行人和非機動騎乘者的交通違法行為主要是現(xiàn)場執(zhí)法,以及微信、馬路顯示屏等曝光交通違法行為人信息等方式。這次采取郵寄明信片的方式,專門針對行人闖紅燈、過馬路不走斑馬線、非機動車騎乘不戴頭盔、不走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目前,交警部門已寄出近千張明信片。

夏女士收到的明信片正面。
為了能讓明信片真正起到告知、宣傳效果,在設(shè)計制作上,三門交警部門采用統(tǒng)一形式的每枚8角的郵資明信片。其正面詳細記錄著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況,注明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時間、地點、違法行為等信息,并配有“與文明一起上路、伴平安一起回家”“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等警示語。以夏女士收到明信片為例,背面寫有:夏某,你于2021年6月27日19時37分,在海潤街道海葛公路段,因開電瓶車未戴頭盔交通違法行為被電子監(jiān)控設(shè)備系統(tǒng)抓拍記錄,現(xiàn)依法對你予以警告。請你引以為戒,如有再犯,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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