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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戴玉慶實名舉報市紀委書記的問題已被查證不實

據(jù)中新網(wǎng)報道,廣州市紀委6月20日下午回應稱,廣東省紀委的確對廣州日報社原社長戴玉慶及其妻實名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一事進行了核查,沒有發(fā)現(xiàn)舉報所列問題。
2012年年中,廣州市紀委著手辦理《廣州日報》廣告經(jīng)營部門系列案,戴玉慶亦被廣州市紀委調查。
2014年3月28日,戴玉慶案第一次開庭,戴玉慶當庭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稱案發(fā)系其報復所致。
戴玉慶當庭檢舉王曉玲,稱其擔任宣傳部長期間,試圖干預廣州日報經(jīng)營業(yè)務,例如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工程報業(yè)大廈項目。
戴玉慶妻子楊蘭凌也曾于2013年底向中央巡視組舉報,在粵傳媒重大資產重組前后,時任廣州市委宣傳部長王曉玲的親屬徐鵬、錢鈺,涉嫌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獲利7000余萬元。
6月20日,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fā)言人梅河清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廣東省紀委經(jīng)過認真核查,沒有發(fā)現(xiàn)舉報所反映的粵傳媒股票內幕交易和插手廣州日報新大樓工程問題,廣州市已按要求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了核查結果。
6月19日,戴玉慶涉嫌受賄案第二次開庭。戴玉慶再度當庭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涉嫌插手廣州日報社工程項目及涉嫌證券內幕交易等問題。
在庭審進入到辯論階段后,玉慶再次提及王曉玲,他說:“今天該審判的不是我,她逃脫了,這個人就是王曉玲,我所有的指控都是她捏造的,我2013年去廣州市檢察院自首,完全是廣州市紀委自導自演的。這是典型的政治報復事件,我沒有犯罪,一宗罪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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