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少年救人溺亡七年后被嘉獎見義勇為,家屬:終于為他正名
為證明兒子黃磊系見義勇為溺亡,四川省廣安市民黃利強堅持7年向有關(guān)部門反映,甚至和當?shù)卣畬Σ竟谩?/p>
近期,他終于收到了廣安區(qū)人民政府《關(guān)于對黃磊見義勇為予以表彰獎勵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認定黃磊符合見義勇為的主體資格、應當認定見義勇為,并獎勵1萬元。


廣安區(qū)人民政府《關(guān)于對黃磊見義勇為予以表彰獎勵的決定》。 受訪者提供
“肯定開心”,黃利強告訴澎湃新聞(www.xinlihui.cn),“我兒子救人是好事,既然是救人、做好事,就應該為他爭取一個名分。這個事在我們當?shù)赜绊懞艽?,如果他不能得到認定,那以后誰還會去見義勇為做好事。”
前述《決定》顯示,2013年8月18日上午,黃利強、曾德蓮之子黃磊應邀到其女同學柏某家?guī)褪盏竟?。午飯后,黃磊、柏某與柏某的表弟劉某一同前往別處同學家,途經(jīng)廣安市廣安區(qū)石筍鎮(zhèn)千年村5組“鍋底凼”水塘處玩耍時發(fā)生溺水事件,黃磊、劉某二人溺水身亡,柏某生還。
據(jù)封面新聞此前報道,事發(fā)時唯一的目擊證人柏某在最初警方訊問時稱,黃磊系不慎跌入水塘溺死。而此后,該目擊者在社交平臺發(fā)布文章稱“黃磊不顧一切的脫下鞋子跳入水中去救”,說法前后矛盾。
該《決定》稱,黃利強、曾德蓮夫婦為其子黃磊申報確認見義勇為,因唯一幸存者柏某先后三次接受相關(guān)部門調(diào)查詢問證詞不一致等原因,未對黃磊見義勇為予以申報和認定。黃利強、曾德蓮夫婦先后兩次分別向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2020)川行終1103號認定黃磊符合見義勇為的主體資格、應當認定見義勇為,決定對黃磊見義勇為行為予以嘉獎,并獎勵見義勇為獎1萬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東方報業(yè)有限公司




